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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  时间:2015-02-02 13:51:53

2015年1月2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审判管理办公室刘坤主任、研究室王成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周继业副院长向大家通报相关情况,刘坤主任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稿全文

  2014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省法院涌现出以姜霜菊和“江苏最美法官”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去年11月,省委罗志军书记到省法院视察工作,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392440件,审执结1165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2.44%和9.52%;省法院共受理案件9771件,审执结7598件,同比分别增长32.45%和29.86%。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全省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

  一、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依法惩治和预防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0826件,审结67008件,同比分别增长6.37%和4.85%。生效判决罪犯79434人,同比减少3.56%。

  1、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258件,同比减少5.43%,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71人,同比减少20.97%。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一审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20451件,同比增长15.46%。

  2、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审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一审审结传销、走私、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621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一审审结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538件,同比增长87.46%。依法审结涉案金额达11亿多元的高国强集资诈骗案,审结康润公司、“阳光一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0件,同比增长4.28%。生效裁判中,对涉案的7名厅局级干部、61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依法惩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一审审结渎职犯罪案件210件,同比增长7.69%。

  3、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全力防范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对5名公诉案件和1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宣告7名被告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死刑案件核准率首次实现100%。规范盗窃、抢劫等十五种常见罪名的量刑幅度,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均衡。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减少20.18%。集中公开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禁毒宣传力度,一审审结涉毒品案件4613件,同比增长8.21%。从毒品案件审理情况看,高额利润的诱惑性、毒品自身极强的成瘾性、社会环境复杂性、人口流动性等因素,都是毒品犯罪呈现高发趋势的诱因,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需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进行全面持久的综合治理。加大对醉驾的惩治力度,一审审结危险驾驶罪11511件11527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查程序和适用条件,共裁定对334名罪犯不予减刑假释。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使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832867件,审结705850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56%。

  1、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妥善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一审审结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住房等纠纷案件359020件,同比增长4.25%。加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728件,同比减少6.82%。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加强服务合同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服务合同纠纷25793件,同比增长20.53%。服务合同案件的增长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居多,这类纠纷多因物业公司追缴物业费而引发。

  2、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妥善审理买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一审审结上述案件81050件,标的总金额281.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8%和24.77%。积极维护金融安全,一审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案件42307件。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共审结破产案件216件,同比增长24.14%。积极运用破产重整,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震荡,审结全国第一家退市央企“长航油运”等9件破产重整案件。

  3、依法维护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4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因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工程款或归还贷款而引发的纠纷有所增加,共一审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案件270795件,同比增长10.31%。由于民间融资规模加大,高利贷增多,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交织,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难度。

  4、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保护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型省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733件,审结6308件,同比分别减少10.14%和15.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商标权、著作权纠纷中的商业维权案件减少。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一审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8件578人。将南京市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指定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开创了在全国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先例。

  三、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063件,审结8481件,同比分别增长56.23%和46.65%。

  1、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立案受理工作,有效畅通行政诉讼案件入口,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依法受理社会关注的涉征收、拆迁诉讼案件,一审受理此类案件1268件。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下,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涉征收、拆迁“不立不裁”案件清理活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全部立案并依法处理,共清理此类案件881件。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判决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案件达520件,占结案总数的6.13%,同比上升1.60个百分点。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共发送司法建议761件。

  2、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探索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在总结南通集中管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增加宿迁、扬州、连云港三个地区作为试点,指定部分基层法院审理其司法管辖区以外的行政案件。该项改革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3、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6.10%,全省41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的及时化解,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结案2378件,撤诉率为28.04%。

  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坚持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美丽江苏建设,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416件,审结355件,同比分别增长48.04%和51.06%。

  1、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严格被告人缓刑适用条件,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3件100人,同比分别增长450%和525%。倡导恢复性司法和预防性司法理念,除判令污染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根据情况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省法院审理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判令污染企业承担1.6亿余元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创新环境污染案件判决履行方式,允许污染企业以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部分抵扣赔偿金额,既有力制裁了环境污染行为,又鼓励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主动承担环保责任。

  2、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土地和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统筹指导。全省法院确定31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提升环境司法保护实效。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首批聘请了26名知名专家学者。

  3、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严格执行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的环保公益诉讼,支持检察机关出庭发表意见,受理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件。省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

  五、执行工作情况

  强化执行威慑,积极破解“执行难”。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90501件,执结307988件,同比分别增长22.72%和17.93%。执结标的总金额650.52亿元,同比增长3.87%。

  1、健全强制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与银行、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173家单位建立了点对点查询机制,全省法院银行查控系统完成查询1334万余次,查询到存款总金额1114亿元。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责任追究力度,对223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司法拘留9669人次,采取罚款508人次2093.47万元。

  2、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实现了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拍卖一律实行零佣金,有效防范了围标串标、低价处置、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全省法院已上网拍卖25362次,网拍财产成交金额达11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约4亿元,其中一宗拍卖成交价3.51亿元,创造了全国司法网拍的最高成交纪录。

  3、强化失信惩戒措施。通过互联网、商业中心、公交地铁视频等载体,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省法院共对31766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省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住建厅、省公安边防总队等共同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推进金融贷款、招投标等领域对失信信息的强制适用,对1619名“黑名单”人员采取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六、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

  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强化人民群众民主参与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1、持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全省法院普遍建成了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庭审视频光盘入卷封存。启用手机短信平台,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立案受理、诉讼节点、审限变更、审理结果等流程信息,共发布手机短信327381条。建立全省统一直播平台,推进庭审实况外网直播,全省法院共直播庭审实况3055场次。在全国第一批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共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3万份,上网数量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配备使用3G执法记录仪,对执行工作进行录音录像,全程公开案件执行信息。

  2、丰富和拓展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敞开法院大门,方便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接受诉讼服务,社会公众凭有效身份证件均可进入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93次,方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全省三级法院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省法院新浪官方微博粉丝接近100万,《审判研究》公共微信号已经成为全国法律实务类微信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之一。

  3、深入推进司法民主。确定苏州中院、徐州中院等六家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探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7438名,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356名。充分发挥参审职能,依法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96148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以改革提能力、促公正、树公信。

  1、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积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江阴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省法院确定了4家法院、74家人民法庭作为该项工作改革试点。以法官为中心,组建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162.40件,同比增加4.92件。以江阴市法院为例,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较试点前增加64件,审执结案件数同比增长36.70%。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对审判活动的全流程、可视化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实现用权留痕。

  2、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省法院制定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的意见,要求全省三级法院院、庭长主动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庭长、副庭长共参与或承办审结各类案件395794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33.97%,其中122名院长共审理案件724件。

  3、推进书记员、法官助理制度改革。针对审判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录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从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72名,对3800多名合同制管理的书记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岗定级考核、单独序列管理。开展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法官助理的改革探索,合理分流部分具备初任法官条件的人员担任法官助理,省法院机关首批任命了19名法官助理。目前,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比例达到1:1.2。

  4、扎实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积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全省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5473件,同比增长27.27%;对纳入信访范畴的区别情况依法及时处理,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7.70%,其中进京访同比下降34.49%。进一步转变信访处理方式,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积极推行远程网上接访和院长、庭长直接接访。严格执行信访终结制度,共依法终结信访50件。全省法院进京访案访比始终处于全国法院系统较好位次,信访量连续五年呈现下降态势。

  5、创新司法便民机制。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诉讼服务大厅与诉讼服务网站同步运转、线上线下一体运行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全省三级法院统一建设和一体运行的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已经启动运行,诉讼服务中心全年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04485人次。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5604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5103.71万元。依法适用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414.15万元。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省各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