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1-10 10:23:35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二)证明收养关系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七、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八、依法办理其他公证业务 九、提供其他服务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四)办理证据保全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四、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五、办理遗嘱公证及其他相关业务
1、遗嘱公证
2、保管遗嘱
六、证明财产的清点、清算情况
1、委托、声明
2、计划生育协议、九年义务教育协议等公证
1、证明抽奖、抽签、评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2、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3、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活动
4、查无档案记载公证
5、招投标公证
6、认领亲子
1、抵押登记
2、代办公证认证、邮寄事务
3、代写、修改一般法律文书
4、书面解答法律咨询
5、保管公证文书(不含遗嘱)
6、当事人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处调查取证
7、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8、公证资料翻译费
9、涉台公证书副本审查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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